21/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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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嘗甜頭得寸進尺

本文重點
【本報訊】偵緝警員梁禮仲在警署強姦報案人D,揭發案件並非單一事件。警方接獲D報案後調查發現,梁在干犯強姦前十日,已三度以類似手法欺騙少女到警署非禮,嚴重性逐次升級。該三次非禮的受害人均是到被告駐守的旺角警署報案或受查,被告三嘗甜頭後,竟色膽包天將魔爪伸向往天水圍警署報案的D,並犯下強姦大罪。

案情顯示,去年十一月十四日首案的受害人A年僅十七歲,她之前涉及一宗由旺角警署處理之案件,但從未見過被告。十一月初被告致電邀A到旺角警署助查,A於十四日晚由母親陪同到警署。被告着A母在報案室等候,將A帶到一樓認人室的疑犯集合室。

露械胸襲

被告在「會面」期間已不斷盯着A胸部,然後更捉住A雙手,被告把胸膛挨在A背脊,然後雙手穿過A腋下拉她起身,再掀其衣服摸她背部。A突遭非禮,遂拚命掙扎直至被告停手。但被告此時又稱自己已勃起,即場脫褲展示陽具,嚇得A掩住雙眼,至此被告才穿回褲子讓A離開。

三日後,被告致電曾因高買被捕的十六歲少女B,要她到警署助查。B到達後,被告帶她到同一地點,先口頭品評她胸部,隨即伸手入她乳罩內非禮。被告更邊向B講淫穢話,邊用手指隔衣戳向她下體,然後才讓她離去。

掰腿摸臀

至於廿一歲受害人C,是一名大學生,她同月廿二日在旺角警署報失手機,當日接到自稱姓黃探員來電,叫她到警署。她廿四日晚在警署證人集合室與自稱「黃探員」的被告見面。閒聊間C問被告,她當警察會否太胖,被告聞言乘機亂捏C雙腿、腹及手臂等,並說:「你並不胖。」C嚇得不懂閃避。

之後被告得寸進尺,跟C侃侃而談做愛姿勢,更試圖掰開C雙腿,又伸手入她裙底摸她臀和大腿。最後被告帶C回報案室,C要求被告講出其編號,被告拒絕。三名事主在被告被捕後獲邀到警署認人,認出被告便是非禮她們的探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