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說,若考生認為會考成績與預期落差太大,懷疑評分可能出錯,可以向考評局申請覆核成績,事實上卻困難重重,考評局通常不會向考生提供試卷及評分紀錄,而只會作內部評分覆核。即使考生堅持要求查核自己的答卷,並跟從有關程序,例如引用私隱條例索取試卷並繳納各種費用,但往往未能如願。根據往年的經驗,每年公開考試後,都有逾萬名考生申請成績覆核,當中有多少人獲得覆核,有多少人可以查核自己的答卷,當局一直秘而不宣。
本報日前報道,一名陳姓考生品學兼優,但去年會考成績不如理想,因此申請覆卷,並多次要求查核被批改的答卷,可惜爭取一年都沒有結果。萬般無奈下,陳同學與家長改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後者認為要求合理,促請考評局向考生提供已批改的答卷,考評局這才接納有關建議。
過去人們常說,蜀道難,難於上青天。從上述個案來看,本港考生申請查核答卷簡直比登天還難,要不是家長及考生鍥而不捨,要不是申訴專員公署施加壓力,考評局會願意改變初衷嗎?考評局聲稱,根據有關規定,考生可以向局方申請索取包括已評閱考卷在內的個人資料,但考評局亦承認,迄今為止,僅有四個引用按例覆卷申請,其中三個是近日提出。事實勝於雄辯,本港考生應有的查卷權利一直遭到剝奪或刁難,甚至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有這個權利。
眾所周知,在校內考試後,老師都會向學生派發已批改的答卷,一來讓學生知道錯在何處,二來若學生認為評分有錯,也有「上訴」的機會。公開試事關重大,更被形容為是一考定終身,因此更需要具透明度,允許考生自由查卷,既顯示考評局心胸坦蕩,也可減少學生對「亂評分」的抱怨,對雙方都有益。如此雙贏做法,為何考評局遲遲不接納呢?為甚麼要設置人為障礙,以程序為藉口,拒人於千里之外呢?
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考評局黑箱作業,以諸多限制來刁難考生查卷,只能證明他們心中有鬼。事實上,考評局近年醜聞迭出,遺失試卷有之,出錯題目有之,誤評分數有之,粗言穢語入題有之,誘人作弊有之,簡直是烏龍百出,無奇不有,公信力大打折扣,早已引起怨聲載道。
不妨舉個例子,在去年的高考英文聽力試中,由於其中一道選擇題語義含混不清,考生無所適從,考評局最終作出荒唐的決定:無論打剔或打叉,「兩款答法均予接受」。這還不算最離譜的,申訴專員公署曾調查三份嚴重出錯的試卷,赫然發現有關考題經過考評局兩次覆核及九次校對,仍未發現錯誤。申訴專員痛斥考評局粗心大意,得過且過,不思進取,有錯不認,態度不可取。言辭之嚴厲,實為近年罕見。
然而,面對批評,考評局滿不在乎,以「出錯是人之常情」作為擋箭牌,顯見毫無悔改之意。難為考評局還自詡「以專業、具創意及成效兼備的方式提供有效度、信度和公平的考試及評核服務」,恰恰相反,考評局既不專業,更欠成效,不但誤人子弟,更嚴重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當局所謂將教育服務發展為優勢產業,不過是一句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