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2009
要聞港聞
兩岸國際
財經
娛樂
副刊
男極圈
體育
馬經
波經
社論專欄
慈善基金
昔日東方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上一則
下一則
颱風暴雨工作勞處發指引
【本報訊】勞工處昨發出颱風暴雨工作指引,提醒僱主應盡早訂明員工於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安排,並呼籲僱主應為於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及黑色暴雨期間上班的僱員,提供接送服務或發放特別交通津貼,如員工因颱風或暴雨遲到或缺勤,僱主更不應扣減工資或解僱。有工會則表示,當局應改為立法監管代替指引。
要聞港聞
兩岸國際
財經
娛樂
副刊
男極圈
體育
馬經
波經
社論專欄
慈善基金
新聞總覽
返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