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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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大樓雙重標準 立法會寬己嚴人

正在興建之中的添馬艦立法會新大樓,因一再鬧出擴建計劃而引起爭議。今年初,當局向立法會申請額外撥款一億多元,為新大樓加建一層。近日,港府再次順應立法會的要求,一次過申請預留日後擴建工程的部分,當中包括將立法會綜合大樓高座由原先計劃的十層增加至十五層,原有十層樓的可用樓面面積亦相應全部大幅增加。

立法會僅六十名議員,加上秘書處,人數依然有限。當初規劃新大樓時,已經充分考慮到將來落實政改後立法會議員可能倍增的需要,因此十層樓的建築計劃已足夠應付。可見一次過將新大樓加建五層,根本沒有實際需要。在香港這個人均居住面積極為有限的地方,在市民仍深受金融海嘯之苦的時候,作為民意代表的立法會不與市民同甘共苦,反而一味求大求豪,鋪張浪費,必然引起民眾的強烈反感。

事實上,考慮到立法會大樓是百年大計,當局在作規劃時,一早預備了合共四期的擴建計劃,而且新大樓高座旁邊的一塊三角形空地,亦可作將來加建之用。但必須指出的是,這是未來的擴建計劃,而不是現在。因此,一次過申請預留擴建,必然惹來立法會耍特權、「生人霸死地」的質疑。須知道,新大樓已經動工大半年,中途申請擴張,意味着以前打下的樁帽、牆柱及樓板等都必須推倒重來,不但浪費大量公帑及建材,亦會延誤新大樓的落成期。

正如環保組織批評,一次過申請新大樓擴建極為「荒謬」,擔心日後立法會新大樓擴建時,可避開公眾諮詢及城規會批准,容易瞞天過海,令日後的立法會大樓變成「無王管」。這樣的擔心,顯然並不是杞人憂天。

不妨易地而處,如果現時要擴建的不是立法會大樓,而是政府機關,各位尊貴的議員會如何反應呢?會不會批評當局出爾反爾、鋪張浪費呢?會不會指摘當局不尊重民意、獨斷專行呢?會不會擔心改建大樓引發的屏風效應以及破壞維港景觀呢?立法會負有監督政府運作之責,必須自己行得正、企得正,這樣才能佔據道德高地。否則,己所不欲,卻施於人;嚴以律人,寬以待己,這就是搞雙重標準,只會拆自己的招牌,讓市民相信立法會與政府是一丘之貉。

實際上,本港立法會的形象一向低落,不論是早前港大的民意調查,還是最近中文大學的民意調查,不滿立法會表現的市民持續上升,而且不滿意度大幅超過滿意度。當中的原因有很多,包括部分議員在議事堂上表現過於誇張,部分議員只有批評沒有建設,予人立法會是「吹水會」的印象。而港府施政亂象紛呈,立法會也難脫干係,以副局政助風波為例,當初也是立法會批准撥款的,當議員諷刺副局長如何不濟時,看在市民的眼中,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最近,有人借梁展文事件批評立法會「自我膨脹」,再次引起爭議。不錯,立法會是有權引用特權法,但這樣的權力必須慎用,否則可能弄巧反拙。可惜,市民可以看到的是,立法會成立相關專責小組後,議員出席率偏低,而且成效不彰。再以雷曼事件為例,立法會吵吵鬧鬧了七、八個月,傳召了不少人,可惜至今未能查出任何結果,更未能為苦主提出任何有見地的解決方案,令人失望至極。

立法會近年表現差強人意,未能起到監督政府之責,反而一再引起爭拗,添煩添亂。如果立法會為一己之私,繼續要求擴建立法會新大樓,只會進一步加劇市民的不滿。怕只怕,新大樓高聳入雲之日,便是立法會形象衰到貼地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