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08 陳太女兒會考放榜,但經濟、中史及西史科只獲C級,與預期成績有別,遂向考評局覆卷。
29/08/08 覆卷結果指女兒成績維持原判。
30/08/08 她致電考評局要求翻閱女兒被批改的答卷,但考評局職員以私隱為由拒絕,但她堅持。
31/08/08 考評局高層致電她,安排見面時間。
04/09/08 就考評局不讓她翻閱已批改答卷,寫信申訴專員公署申訴。
09/09/08 該三科的學科經理及一位考評局經理與她開會,展示其女兒三科的原卷,但沒有已批改的答卷,即場申請上訴覆核。
13/09/08 陳太再次寫信考評局要求翻閱已批改答卷及提供成績級別界定的準則。
17/09/08 陳太與考評局秘書長張永明開會,指張永明在會上只是一味自詡考評局做法可信性高,但沒有答應讓陳太翻閱已批改的答卷。
25/09/08 收到考評局回信指經上訴覆核後,其女兒成績依然維持原判,並指其個案已完成。
12/08 申訴專員公署請陳太授權該署以便向考評局索取相關資料。
27/7/09 收到申訴專員公署函件指接納其投訴,並提出由今年起的公開考試需要使用新的查卷處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