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市民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時,常因車程長及疲倦而瞌睡,原來除司機不應駕駛途中睡着外,市民亦應時刻警覺,保持清醒,萬一遇上意外,仍可作出適時反應,將傷亡率減至最低。
急症科專科醫生彭繼茂指出,意外時創傷的程度將按照撞擊力、環境因素及自身狀態來決定,故市民乘車時保持清醒,能保持良好狀態,減低創傷的機會。因人醒覺時身體會產生腎上腺素,刺激個人進入作戰狀態,如屈身及低頭等保護自己。相反,當人處於睡眠狀態,身體機能會下降,肌肉鬆弛,遇上意外時未能及時反應,身體遭創傷的機會將加大。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副主席蒙海強認為,市民乘車睡覺無可厚非,但醒着卻可在遇險時及時反應。他指出,現時小巴乘客位只有橫帶,並未能完全保障乘客安全。而當汽車以時速五十公里行走,相當於由三樓高墮地的速度,如人清醒時,雙手可及時頂向椅背或抓緊扶手,保護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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