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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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命小巴頻闖禍 只緣官僚血太冷

本港幾乎天天都有嚴重交通事故,僅昨日就發生兩宗奪命車禍,佐敦道一名女子被懷疑超載貨車撞死,另一輛往返屯門及上水的專線小巴在元朗公路失控撞向貨櫃車車尾,更釀成三死十四傷慘劇。一日之內,馬路虎口吞噬了四條鮮活的生命,四個大好家庭經歷生離死別的痛苦,這也是繼月前旺角有小巴剷上行人路造成二死八傷事故後,本港再次發生重大車禍。

肇事小巴是44A專線的首班車,警方初步研判是貨櫃車爬坡時減速,緊隨其後的小巴司機判斷錯誤致煞掣不及釀成意外,現場沒有發現小巴的煞車痕迹,目前正循小巴機件故障、超速行駛、跟車太貼及司機打瞌睡等方向調查。有車禍傷者表示,事發前聽到小巴車速顯示器響起警號,懷疑車速超過九十公里。運輸業人士亦指出,事故地段並非交通黑點,估計是小巴司機因身體問題肇禍,暗示司機可能注意力不集中,未有注意到貨櫃車減速而相撞。

今次車禍的原因有待當局進一步調查,但涉及小巴的嚴重車禍每年超過一千宗,不能不令人關注小巴的安全問題。事實上,部分專線小巴的服務素質一直備受詬病,不少乘客投訴司機超速,立法會日前曾就來往上水及屯門專線小巴的超速問題表達關注。巧合的是,本報月前派記者乘搭該專線小巴,發現白天及深宵的車速都達到一百公里以上,儘管車速顯示器警號響個不停,司機卻當作耳邊風,繼續風馳電掣。因此,今次車禍看似偶然,實則必然。

「亡命小巴」並非浪得虛名,許多市民都有被迫亡命的難忘經歷。數年前,當局決定安裝車速顯示器,目的是讓乘客知道車速,起監督作用,可惜當局根本沒有監察,以致形同虛設,難怪有市民形容車速顯示器僅得個「嘈」字。去年底,當局又推出「公共小巴道路安全駕駛計劃」,在車廂顯眼處張貼交通熱線,鼓勵市民二十四小時舉報司機超速,當局還美其名曰這是「推動社群參與」,可加強小巴司機的安全駕駛意識。

然而,當局所謂推動社群參與,只是將打擊超速的責任推卸在市民身上,而要當一個好市民其實並不容易。有乘客致電熱線舉報,常常電話不通,好不容易打通了,對方又要求乘客到警署落口供,還要上法庭作證。須知大部分打工仔終日為口奔馳,哪有時間去警署落口供及上庭作證呢?舉報程序如此煩瑣,簡直是在刁難舉報者,而不是打擊超速駕駛。

更有甚者,由於車速顯示器並非法定證據,法庭只以司機前錶板為準,就算市民拍攝車速顯示器上的數據,仍不能將違規司機繩之以法。市民的舉報意欲遭到打擊,當局則以投訴或舉報減少為由,製造交通安全大為改善的假象。

正如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部門監管失職,打擊小巴超速不力,間接縱容違法駕駛行為,使乘客毫無保障。其實,要打擊小巴超速,在技術上並無難度,只要安裝車速鎖,或者記錄行車速度的「黑盒」,配合以警方的「放蛇」行動,必能起到阻嚇作用。當然,技術手段只能治標,不能治本,在「多勞多得」的薪酬制度下,小巴司機仍然會被迫鋌而走險,務求「兜多幾轉」。所以只有對症下藥,推動業界改變司機的薪酬制度,同時提高刑罰,加強宣傳教育,才能根治小巴超速駕駛問題。

由此可見,亡命小巴禁而不止,當局是不為也,非不能也。問題的根源,在於乘搭小巴的大都是基層市民,當局因此採取「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坐視奪命事故接二連三發生。我們不禁要問:到底還要發生多少宗血淋淋的車禍,還要付出多少條人命代價,才能震醒官僚那麻木的神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