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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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看今朝:應否公開評級標準?

古物諮詢委員會將近完成對一千四百四十四棟歷史建築評級的公眾諮詢。有關人士謂,評級只作參考用途,不會影響私人物業的業權。但了解評級的人士定必明白,物業不進行清拆或改建,業權名義上不會受到影響;但歷史建築有朝一日會成為法定古蹟,當局會設法讓歷史建築不被拆卸,最終業權還是會受到影響。

古物古蹟辦事處在○六年伊始,對外公開建築物三個評級準則及名單,其實,這個準則及名單已存在多年,一直都是機構內部的辦事指引。古蹟辦不公開準則,據聞是有人擔心會為業權持有人造成無形的壓力。

一般來說,物業樓齡達五十年就是歷史建築的門檻。建築被評定為一級歷史建築,意味着被當局視作已列入「備用名單」的具高度價值的文物建築,好大機會被古諮會認定達到宣布為法定古蹟的「極高門檻」。所以一級歷史建築的標籤,某程度上為物業未來的發展及重建添上不明朗的變數。

正如有關人士說,文物價值較高的將獲優先處理,二、三級的迫切性較一級為低,有相關歷史建築的業權持有人,大有可能在能力可及下盡快把物業清拆或放盤,以免當物業的樓齡愈來愈長,發展將出現愈多障礙。

至於現今未被評級的建築物,日後亦有被社會要求保留原貌或保育的可能。沒有人能預測五十年後建築物會否帶來甚麼歷史價值,但可以預期發展商會想辦法避開掣肘,在物業樓齡到達四十九年便將它拆卸重建。

香港有很多超過五十年歷史的建築。公開名單,固然有效指導公眾監察當局的保育工作,但針無兩頭利,太多潛在歷史建築將為業權持有人帶來恐慌,名單一旦公開,無可避免會突然出現清拆重建潮。歸根究柢,一切還是看如何平衡公眾要求和業權持有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