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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警務處前助理處長施關綺蘿○六年退休後,獲准擔任副私隱專員,但在任期間不獲發退休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前日公布施太將於下月離任,而施亦於同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公務員事務局在過去三年不發退休金給她的決定,今次是首次有再就業退休高官透過訴訟挑戰政府停發退休金的政策。
個人資料私隱署職員昨回覆查詢時表示,施關綺蘿目前正在休假,並將於明日恢復上班。五十八歲的施關綺蘿,一九七三年加入警隊,翌年已獲委派參與調查轟動全港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其後仕途一帆風順,○五年一月成為香港警務處第二名女助理處長。
她於○六年二月獲准提早退休,同年三月獲准擔任副私隱專員,接替因涉嫌濫用公帑而不獲續約的林永康。她最初仍在「過冷河」期,只以兼職形式,同年八月才正式上任,合約為期三年,至今年八月屆滿。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前日公布施太下月約滿後離任,其繼任人為趙世芳。
按《退休金條例》第十一條訂明,退休公務員再受聘於指定的補助機構期間,政府有可能暫停發放該名公務員的退休金,而現時法例指定的補助機構共有十六間,當中包括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見表)。
從未同意停領
施關綺蘿於○八年四月曾去信公務員事務局,表明沒同意過停領退休金,並要求當局補發以往一直未發的退休金。雙方經過書信往來後,公務員事務局○八年底於回信中表示是根據《退休金條例》第十一條而暫停發放退休金給她。
她及後委託律師向當局查詢暫停支付退休金的意思,究竟是延遲至她離任副私隱專員後補發給她,抑或是不會發給她。當局回覆表明,暫停發放的退休金等於不會發放給她。雙方信來信往但都爭持不下,她前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
入稟狀稱,公務員事務局於○六年准許施關綺蘿擔任副私隱專員時,並未有將暫停發放退休金列為她離職後再受聘私隱公署的條件,而她申請再受聘的文件時所遞交的文件,也沒有表明她於擔任副私隱專員期間願意停領退休金,當局在未取得她同意的情況下,無權停發退休金給她,她因此要求高院撤銷當局在過去三年停發退休金給她的決定。 案件編號:HCAL 8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