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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警方以「人肉路障」堵截亡命賽車事件令全城嘩然之際,無辜被連累的職業司機爆出警方疑一錯再錯,未有扣押全數被撞車輛化驗。重案組探員昨始急忙補鑊,通知已交由車房維修被撞毀車輛的司機停止修車,以便警方蒐證。有法律界人士批評警方做法粗疏,任由司機駕走涉事車輛,間接自毀證據,妨礙加控刑罰。
慘成「人肉路障」的五名司機已先後向警方錄取口供,其中的士司機郭明誠昨表示事後數小時內,一直沒有警員理會他,有冤無路訴,而觀塘警區重案組探員昨聯絡他,要求暫時不要把的士維修,但未交代原因。據悉,警方在行動中未有全數扣查被撞車輛,故昨才急召已將車輛交由車房維修的司機,將車交予警方。
他坦言,其的士目前仍要供款,在意外中車門及尾燈損毀,維修費及車租收入約損失一萬元,由於如今維修無期,手停口停,生計大受影響,正考慮要求警方賠償。他雖接受警務處長鄧竟成致歉,但憶述事件仍感憤怒及無奈,對警方的做法十分反感。
另一司機潘先生表示,今次事件警方「擺明有錯」,鄧竟成無可厚非,但作出檢討更重要,冀不要再有類似事件。他坦言,下次遇上警方截車,他一定問清楚,防止又被利用。他認為當局應作出賠償,其座駕損毀嚴重,四年前才購買,約值四萬元。
蒐證出錯妨礙加控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出,作為證物的遇事汽車,有數小時時間不在警方監管,可信性容易受到質疑,車上的損毀痕迹是否因撞車造成亦可能存疑,故對涉案司機不公平。他直言,警方突然要求遇事司機不要維修車輛,顯然知道自己蒐證程序上出錯,妨礙警方加控其他罪行,所以臨時臨急補鑊。
香港汽車高級駕駛協會主席蒙海強稱,警方今次急停遇事司機維修受損車輛,明顯計劃加控被捕司機其他罪行,最大可能是加控非法賽車或危險駕駛,他稱,警方蒐證程序可能有遺漏,但法庭還會根據環境證供及證人口供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