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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華懋集團現時所用的商標,與陳振聰創辦的振業興隆堂商標類似。陳振聰昨在庭上解釋背後內情時說:「Nina(龔如心)堅持話,振業興隆堂係佢老公間公司,佢間公司(華懋集團)一定要用呢個logo(商標)。」陳振聰後來便設計出華懋集團的商標,以取悅龔如心。
據陳振聰稱,龔如心於九三年間堅持用振隆堂的商標代表華懋集團商標,但他告訴龔如心,有很多學生知道振業興隆堂的商標,為免他們知道而麻煩,他會為龔如心設計一個商標。
草稿註解向父「請槍」
駱應淦在庭上出示一個由陳振聰設計的商標草稿,商標下註解寫上:「此結構乃根據二儀生四象之兆而成,……故其好運是承天之兆開地之運與生命之努力和爭鬥結合而成。」
陳振聰指,該草稿最終未被採用,而註解則是向父親「請槍」。他承認註解有好運之意,但否認是法術用語,並指自己覺得用語向哲學和人生,有生命要努力和物競天擇的意思。龔如心後來用了他另一個設計作為華懋集團商標。
當駱應淦問陳振聰是否想利用自己的風水知識取悅龔如心時,陳振聰答說:「當時我設計咗個logo,佢話梗係你自己個logo好啲,我自己設計咗個新logo,我好用心設計,我都要佢覺得個商標係好,係唔係取悅佢?可以咁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