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於六月十二日深夜,一輛小巴在九龍旺角道與雙層巴士碰撞後剷上行人路,導致兩人死亡,八人受傷。對這宗造成重大傷亡的交通意外,運輸署的調查報告竟如此輕描淡寫,實在令人驚訝。
事故發生後,各界人士指出,該路段的設計和規劃存在不少問題。但運輸署卻堅稱,出事路口並非交通黑點,過去三年只發生過三宗輕微交通意外,全部不涉及行人。當局並強調,目前小路出大路的設計有助車輛減速,效果理想。有議員建議在此地加裝紅綠燈或停車標誌,當局卻認為會阻礙交通,不予考慮。
運輸署這種態度極不負責任。按照規定,所謂交通黑點是指曾發生過導致六人或以上受傷的交通事故的地點。然而,一個路段沒列為交通黑點,只表示該處過去未發生過嚴重交通事故,不能證明道路設計沒有問題,更不能保證以後不會發生嚴重交通意外。這次造成十人傷亡的車禍,就是有力的證據。
事實上,出事地點是區內最繁忙的路段之一,也是本港交通最混亂的區域之一,車多路窄,人車爭路。加上巴士站密布,巴士和專線小巴穿梭於狹窄的街道,令行人提心吊膽。事故發生後,運輸署也承諾,要重整沿路的巴士站及專線小巴站,怎麼現在又說道路設計沒問題?說穿了,運輸署是在為其監管不力卸責。
此次交通意外再次引起各界對「亡命小巴」問題的關注,一到深夜,一些公共小巴便如無王管似的,風馳電掣,橫衝直撞,險象環生。對此,當局視若無睹,經過今次旺角車禍後,當局才聲稱計劃要求所有申領公共小巴車牌者,先修讀改善駕駛行為及態度的職前訓練課程。然而,事實證明,單靠訓練課程是無法令小巴司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的,只有當局從嚴執法,才能杜絕小巴嚴重超速問題。遺憾的是,正因為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亡命小巴才變得無王管。
在昨日的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議員批評當局對小巴超速執法不力,運輸署則承諾,會研究加強對小巴的安全監察,包括安裝車速限制器。其實,本港○四年就通過法例,要求公共小巴安裝車速監察器,問題是司機根本不理會監察器顯示的車速,照樣開快車,有些司機甚至私自將監察器改裝,令其顯示較低的車速。對這一切,警方和運輸署都束手無策。在輿論壓力下,警方近期派便衣警員喬裝乘客,拘捕超速駕駛的司機,但放蛇行動進行了三十多次,也只成功檢控兩名司機不小心駕駛。
此外,政府多年前就立法規定,公共小巴乘客要佩戴安全帶。但大多數公共小巴至今仍未安裝安全帶,即使已安裝的小巴,亦往往淪為擺設,警方甚少檢控不佩戴安全帶的乘客,相關法例形同虛設。
凡此種種都說明,旺角這單奪命小巴意外雖是偶然事故,但卻是本港交通亂象的縮影。究其原因,就是當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縱容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加上道路安全設計漏洞多多,令嚴重交通事故無日無之。
必知亂之所自起,焉能治之。血的教訓已經太多了,當局必須對症下藥根治弊端,若再避重就輕,文過飾非,將會令交通亂象進一步惡化,悲劇將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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