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的決定,當然受許多因素影響,但歸根究柢,不能脫離常理。就好像正生書院遷校事件,道理很明顯在正生這一邊,梅窩居民要硬幹,以政治力量去抗爭,但又遇上全港同情正生的輿論,意見領袖紛紛表態支持正生,那就無論在道理還是輿論方面,梅窩居民都落在下風。
政府面對今次的矛盾衝突,不能當自己是第三者,任由正生和梅窩的居民對峙。這不是名門爭產案,大家可以趁熱鬧的心情隔岸觀火。
何況該校舍原本是官立中學,由校舍以至校內的一切設備,都是政府資產,有志願團體正式提出申請,政府必須處理和回應。
而幫助濫藥的青少年改過自新,脫離濫藥苦海,不但是政府的既定政策,也是政府不能推卸的責任,況且正生書院爭取梅窩校舍,也是符合政府的政策目標,在全港輿論的支持下,政府不能置身事外,任由事件惡化下去。
所以政府的身份是當事人,而不是和事老,又或者是中間人。政府必須有既定的立場,究竟同意正生遷入梅窩,還是不同意?如果是同意,那就不是由正生去說服梅窩居民,而是應該由政府出馬。
現時的形勢,政府不但要出手,而且只許成功,不許失敗。因為最後正生書院無法遷入梅窩的廢置校舍,無論拿出千百條理由,市民最終都只會相信一條,就是政府屈服於梅窩居民的利益或要求之下,拒絕正生的遷入,並無視全港對濫藥學生改過自新的支援。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政府成了過河卒子,只能進,不能退,解決居民的反對,就可以得分;解決不了,又或者曠日持久,則一定成為大輸家。而從理據與社會傾向同情正生來看,整個事件,大贏家就是正生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