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陳振聰的律師Ian Mill昨在庭上攻擊華懋筆迹專家Robert Radley的報告,指報告片面及先入為主,引發雙方激辯。Radley指Mill說他先入為主是荒謬,又以「老行尊」自居及「拋出」行規反駁,Mill則批評Radley的行規已經過時。
指早已認定簽名屬偽冒
Radley及陳振聰的筆迹專家Paul Westwood將○六年遺囑上龔如心的簽名與樣本比對後,發現遺囑上簽名與真簽名共有四十八個相似之處,而Radley認為的不同之處則有十五個。Mill質疑Radley為何偽冒的簽名竟可有四十八處與真簽名相似,Radley答說:「如果唔係,點算偽冒得好?係偽冒得差。」
Mill指Radley的報告只談不同之處,避談相似之處,顯示他先入為主,早已認定○六年遺囑的簽名屬偽冒,沒考慮相似之處。Radley反駁稱,他有逾卅年文件鑑證經驗,曾在全球逾卅個國家工作,按行規若發現簽名屬偽冒,則在報告中只須交代簽名不同之處,他從未見過一份報告會列出簽名的全部相似和不同之處。
舉例三個獨一無二之處
陳振聰一方指,Radley的報告列出○六年遺囑簽名的所謂不同之處,其實也可在樣本中找到,認為報告有違行內對不同之處的定義,連Radley所指的三個獨一無二的不同之處都不例外。
Radley回應指,他在報告已清楚界定何謂不同之處,其實是指在大部分樣本都找不到的特徵,但非獨一無二,而他列舉的三個獨一無二之處,確實在樣本中找不到。
陳陣營又質疑指,Radley是受到被指是○六年遺囑見證人王永祥和吳崇武的證供影響,以及沒考慮龔如心在簽署○六年遺囑時受病情影響。Radley答道,除王、吳於○六年十月十六日傳遞文件的過程外,他沒考慮兩人其他證供,而龔同月十八日仍有能力在醫院簽了兩個正常簽名,則顯示她兩日前仍有能力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