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組報道】雷曼苦主委託美國律師入稟美國法院,向雷曼迷債信託人美國滙豐銀行提出訴訟,正在等候排期聆訊之際,香港律師公會近日竟向美國律師發信,指他在港沒有執業資格,不能在港處理案件,美國律師今日被迫移師澳門與雷曼苦主開會。雷曼苦主大聯盟召集人陳光譽,直斥香港律師公會做法荒謬。
陳光譽表示,美國律師Patrick W. Daniels剛於周一第四次到港,本擬與雷曼苦主開會,但美國律師突然向他表示,不能在港與一班苦主見面,因為日前收到香港律師公會發出的警告信,指美國律師在港沒有執業資格,不可以在港處理案件及提供法律意見,否則便是觸犯香港法例。
陳光譽直斥事件荒謬,一眾苦主在港根本請不起律師,難得美國律師肯「不成功、不收費」幫助他們入稟,認為香港律師公會無理由阻止。陳又稱,美國律師「怕咗佢哋」,決定今日移師澳門與苦主開會,相信日後都要作同樣安排。「由於好多苦主都無時間去澳門,明日(今日)最多只得十人、八人去開會,仲有場地問題,依家真係好頭痛!」
香港律師公會外事部發言人張小姐表示,公會並非發出警告信,只是去信提醒該名美國律師,指他並非本港註冊的執業律師,不能在港處理案件,否則便不符合本港法例規定。張小姐強調,公會只是提醒對方,並非要作出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