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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救護車服務供不應求,但濫用情況卻愈來愈嚴重,救護車因使用過於頻密,導致死火個案頻生。陸智豪和白廣基在《ontv》評論節目《就係敢表》指出,有救護員指每年有百分之五的召喚救護車均是非緊急個案,甚至根本不用救護車服務,建議三類人士召喚救護車服務時應收取費用,包括在颱風下仍不理會警告到海灘觀浪玩浪人士、擔心責任問題而隨便召喚救護車服務人士和未能考慮個人能力而參與行山活動等。
車齡太老 早應更換
陸智豪批評,救護車經常死火,一些約十年車齡的救護車的行駛紀錄高達三十多萬公里,早應換車,但政府卻慢十拍,早前已說已更換了三十五輛,下半年會再更換三十五輛,其餘百多輛要下年才能更換。他批評時間拖得太長,因為新車來港還要進行改裝,要令整個救護車隊全面更新,可能要用兩年時間並不合理。白廣基亦批評,消防處有新車到港亦不一定用作救人,較早前消防安排一輛新到港的救護車作宣傳展覽用途,反而用舊車來救人,做法本末倒置,消防處理應盡快將新救護車投入服務,減少救人途中壞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