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旁觀:薪酬懸殊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透露,目標是年底前招聘到行政總裁,預算其年薪將逾四百萬元,又說此薪酬的水平經過顧問仔細研究,並且參考了國際同類型機構的做法。逾四百萬元年薪,正好與香港其他主要法定機構的行政總裁相若。

香港公營機構有個奇怪制度,就是主要法定組織的行政總裁年薪相當高,比特首和主要官員還要高。貿易發展局、機場管理局、醫院管理局、強積金管理局、市區重建局等,其行政總裁年薪都非常吸引。如市建局總裁年薪約四百五十萬元,但還未計算與表現掛鈎的浮薪,兩者加起來,相信已超過五百萬元了。

「次」一等的法定機構總裁薪酬也不弱,如最近被審計署和立法會批評的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其年薪就超過二百萬元,等於首長級第八級(D8)的薪酬。

其實,D8政務官的職級是常任秘書長,主要工作是游走於傳媒和立法會的「雷達網」內。他要解答立法會議員的提問,被夾在局長上司和其他政務官同事之間,工作具挑戰性,也有相當風險。相比之下,若平機會的帳目清楚一點,公幹消費符合指引,取同樣薪酬的平機會主席責任不太重,也可以經常在「雷達網下低飛」。

究竟法定機構的薪酬釐定有沒有公式?薪酬與責任會否掛鈎?為何法定機構高層的薪酬必須是「市場價」?平機會的市場價參考在哪裏?再者,當公務員醞釀減薪時,獨立的法定機構可以不跟隨,只要董事會同意,更可以加薪,這又是甚麼邏輯?

當然,與金管局總裁相比,上述四百萬元或二百萬元年薪就微不足道了。金管局總裁任志剛的年薪是全球央銀行長之冠,超過一千萬港元。當然,把金管局總裁與每月只有約六萬元薪酬的立法會議員併在一起,那就更加懸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