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立法會各政黨有不成文協議,「新丁議員」首兩年唔可以做任何委員會主席,最多只能做副主席,遇啱主席請假嘅時候,才可以做替工主持會議。
環境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陳克勤呢位新丁議員,本周一遇啱主席請假而一嘗主持會議滋味,秘書處特別在會前額外提供一份「議事綱要」畀佢,避免會議程序出錯,點知克勤一睇,發現同區議會或政府諮詢架構提供嘅綱要好唔同。
好彩無炒大鑊
克勤在網誌上話,區議會或政府諮詢架構提供嘅議事綱要內容詳盡,成個會議流程好似劇本咁寫晒出嚟,相反立法會嘅綱要只係提綱挈領式,只列出會議重點和撮要內容,幸好當日討論嘅議題爭議不大,議員同官員又無炒大鑊等失控場面,未有增加主持會議嘅難度,唯一係要控制各人發言時間,在適當時候截斷議員和官員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