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的小販管理隊爆出男女同事通姦醜聞,案中已婚女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更因男方不肯與妻子離婚,上門講數不果憤而報警虛報遭對方強姦,卻又因不想驗身而自爆報假案,最終被拘控誤導警員罪。案件昨原在觀塘法院開審,女被告突然選擇認罪,並求情稱自己雖是執法人員卻是法律知識貧乏,「以為銷案好容易」,因無知以致「茶杯裏的風波」鬧上法庭,現除了要面對法律後果及可能賠上十四年事業外,新歡舊愛更已離她而去,可謂已受盡懲罰,望可輕判。
報稱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的女被告陳少蓮(卅八歲),昨身穿行政人員套裝到庭,將一頭深啡色長髮紮起的她,外貌比實際年齡年輕。她昨承認一項誤導警員罪,即今年二月四日,在男同事莊偉健(譯音)位於將軍澳尚德邨的住所單位內虛報被莊強姦,以誤導女警柯穎妍。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被告的行為涉及妨礙司法公正,但因被告處境亦值得同情,故先索閱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押後下月十二日判刑。
案情指,事發日約晚上十一時半,被告致電九九九報案中心稱曾遭莊強姦,警方接報到涉案單位發現被告、莊及莊妻均在場,調查下被告稱當日下午四時在佐敦道的「南京小築」賓館內遭莊強姦,二人屬同事關係,她曾叫莊離婚被拒,而莊則表示被告是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
警方其後欲帶被告到醫院驗身,豈料被告立即自爆:「唔使驗,根本無人強姦我。」經進一步查問下,被告直認誣衊莊強姦她,終被拘捕。
辯方昨求情稱,在食環署工作了十四年的被告因工作關係與莊互生情愫,兩人曾性交四至五次,雖然被告已為人妻,仍希望與莊搞清關係,「探究婚姻的可能性」,故事發日二人在賓館性交後,她決定上門向莊問清楚。
豈料莊的妻子也在場,三人愈談愈激烈,女被告一時衝動下憤而報假案,令「茶杯裏的風波」鬧上法庭,現在回想後悔不已。
自認法律知識貧乏
辯方續稱被告雖然身為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卻十分貧乏,加上受到美國及台灣的電視劇影響,「以為銷案好容易」,終因無知而誤墮法網,現除了要接受紀律聆訊外,丈夫及情夫均已離她而去。
另外,辯方亦列舉了被告分別在九七及○二年因成功舉報妨礙公職人員執法罪行及協助途人截停小偷而獲警方嘉獎,○三年則因與隊員在沙士疫情猖獗時盡忠職守而獲整體嘉獎,現時她每月薪金一萬九千元,有法庭保安聽到被告薪金後輕聲驚嘆:「嘩!乜咁高人工㗎?」
案件編號:KTCC 149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