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英書中教」四招監察授課

【本報訊】全港中學加開的英文班數目將「大躍進」,但學界質疑有學校會以「英文書中文教」模式授課,令「掛羊頭賣狗肉」情況重演。教育局不堅持百分百「英書英教」,容許學校偶爾以中文解釋艱澀字詞,但學校若想以「英書中教」,則需與局方磋商是否有足夠理據。局方施以四招加強監察學校授課情況,如有違規會向學校發出警告並對外公布。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昨表示,學校若向外宣稱以英文教學,所用的主要教科書、學生提交的習作及考試用的語言,都必須用英語,授課亦要以英語為主,但容許以少許中文授課,不過只限於輔助性質,例如以中文解釋艱澀字詞及概念。

至於會否有學校在課堂上不斷增加中文輔助教材,變相「掛羊頭賣狗肉」,教育局常任秘書長黃鴻超稱:「唔係話一句中文都唔畀講咁死板」,但「英書中教」並非常規,學校需向局方提交理據。

違規學校發警告開名

為加強監察,教育局除要求學校在網頁上載學校發展計劃,列明教學語言政策外,局方會在二○一○年九月起連續三個學年,每年為七十間學校進行重點視學,審視成績薄弱的學生,以及分科使用英文的學校的授課情況,並成立一個由教育界人士組成的諮詢小組,跟進視學結果。

若發現學校有違規情況,例如未經教育局同意而實施不符合先決條件的教學語言安排,局方會向有關學校發出警告,並公開有關情況,若收到外界投訴亦會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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