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不景氣,食物銀行成為不少市民的「急救站」,但求助市民仍須留意使用須知,避免「摸門釘」。方先生早前向食物銀行成功申請食物援助,獲安排逢周五晚上領取食物,為期六周。四月十日為公眾假期,方如常前往領取食物時卻不得其門而入,「職員話我冇依指示提早一日嚟攞,唔會補發,但我要返工,淨係星期五先嚟到,你叫我點?」
循道衛理觀塘社會服務處發言人表示,社工批核個案時已提醒求助人,須提前一天領取食物,雙方亦已簽署一份使用者須知。由於使用者未能按時領取食物,事前亦無通知社工,故不會補發食物。經了解後,因接獲社工的書面解釋信件,已酌情補發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