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中大博士生甩非禮罪

【本報訊】曾奪「最佳助教」獎項的中文大學博士研究男生,涉嫌今年二月在同一日,先後在港鐵車廂內及港鐵粉嶺站的扶手電梯,連環撫摸兩名女乘客的大腿內側和臀部,經審訊後,他昨於粉嶺法院被裁定兩項非禮罪脫。惟裁判官指其行為只差毫釐就可罪成,奉勸他好自為之,小心自己的行為,不要自毀前途,被告亦點頭表示明白。

行為令人極度懷疑

廿二歲被告王肖宇(圖)原被控兩項非禮罪,裁判官昨裁決時指,兩名女事主基於被告的容貌認出他而非其衣着,故接納她們是成功認出被告,亦認為事主們是誠實證人;但法庭不能排除被告的動作是否意外造成,雖認為其行為令人極度懷疑,但未能足夠定罪,故裁定他兩罪不成立。

控方案情指,事發的二月廿六日晚上十時許,女事主X於太和站上車,當時她站於車廂內近門口位置,遭稍後進入車廂的被告,以右手掌摸她大髀內側,但當時未有揭發。兩人至粉嶺站下車,X搭扶手電梯到一樓大堂時,發現另一女事主Y,當場斥罵被告摸Y左臀部三下後,X加入戰團指亦在車廂內遭被告非禮。

案件編號:FLCC 6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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