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罵由我:暴力執法風氣敗壞

內地經濟學家厲以寧最近到廣東研究中小企問題,建議政府對城市小販採取寬容政策,以免不利穩定,問題無非是環境和交通,只要多打掃和引導交通就可以了。此事惹惱了原廣州城管支隊長,斥責厲以寧「站着說話不腰疼」、「讀書讀太多了」。

在中國,城管打傷打死人早已不是新聞,國家行政學院甚至出版一本《城管執法操作實務》,把城管打人「規範化」,打人要打得乾淨利落,要打得找不到證據,打人還要「達到忘我狀態」,將暴力執法集體化、制度化、標準化,真是曠世奇聞。

小販在城裏擺攤販賣小商品,是小市民謀生手段,當然會與城市管理產生一點矛盾,但這種矛盾還去不到要用暴力來消滅的地步。即便小販問題真的影響市容,也不能以任何理由來為暴力執法開脫。政府暴力執法如果是合法的,那小市民以暴力來抗拒又算不算合法?城管可以用暴力,因為政府授權,小市民雖無政府授權,但忍無可忍之下,群聚而以暴易暴,又似乎是無可避免的選擇了。政府與民眾的矛盾,都要用暴力來解決,這個社會就永無寧日。

香港也有非法擺賣的小販,香港政府也有執法隊伍,還好香港尚未有太多暴力事件發生。其實小販擺賣無非是不得已的選擇,一個人如果有其他謀生方式,大概都不會選擇在街邊非法擺賣,一則日曬雨淋夠辛苦,再則一天到晚「走鬼」,毫無安全感,政府應有一些相應的對策安置小販,給他們一點生存機會。

香港年宵市場上大多是小販,生意滔滔皆大歡喜,可見只要善加組織,官民就能相安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