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藥覆診安排差屯院捱批

需以輪椅代步的方先生於四月上旬到屯門醫院覆診,獲安排於七月卅一日再次覆診,但領藥時間則安排在七月二十四日,覆診與領藥相距一周。方曾要求醫生將領藥及覆診同日進行,卻遭拒絕。

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批評院方未有為病人設想,「既然有指引話十六個星期攞藥,點解會冇指引安排攞藥同覆診喺同一日?」彭促當局改善覆診與領藥安排,以免病人舟車勞頓。

新界西醫院聯網發言人表示,根據指引,藥房每次最多為病人安排十六個星期藥物,鑑於每個專科門診的病人數量及病況有別,病情較穩定者,覆診期或會超過十六周,故需再到藥房取藥。不過,經本報轉介後,方先生已獲院方安排提前一周覆診,覆診與領藥可同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