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告界有「沖曬天王」稱號的林偉,其公司前財務女總監袁靄儀被指在○三年起,不斷向林、林的胞妹林潔嫦及其他前同事提出多宗民事訴訟,袁早前更涉嫌冒充一名外籍男子的身份,入稟高等法院指控林潔嫦誹謗並提出索償,事件被揭發後,她因而被起訴,經審訊裁定一項偽造罪成,被告昨於東區法院被判監三個月。
裁判官判刑指被告袁靄儀(五十一歲)自被解僱後,對林潔嫦心存怨恨,無法放開心結,故不斷滋擾對方;而今次事件被告未見有悔意,故須判她監禁以收阻嚇作用,好讓她「思考一下自己做緊乜嘢」。
裁判官又指偽造法庭文件一般要判監半年以上,但考慮被告背景良好,曾於英國兩所著名大學留學,並擁有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亦有美滿家庭,女兒更將於中文大學醫科畢業,加上考慮被告的精神狀態,遂判以上囚刑。被告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法庭拒絕。
控罪指被告在○八年二月一日,以Tony Boulton名義入稟高院,控告林潔嫦及另一女子「王佳芝」誹謗並索償三千萬元;不過,Boulton否認曾提出這場訴訟,亦無授權他人簽署入稟狀。
案件編號:ESCC 5404/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