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斥漠視知識產權

【本報訊】鳳凰網過去不斷抄襲東方旗下刊物《東方日報》和《太陽報》的娛樂新聞,完全漠視東方的知識產權。立法會議員指傳媒應該以身作則,尊重知識產權;法律界人士則挺東方入稟控告侵權行為,屬正義行動,可懲戒侵權者。

江炳滔:維護正義應追究

鳳凰網「轉貼式」抄襲侵權個案首推於二○○八年十二月一日,《東方日報》網站於清晨六時前,刊載一篇題為「羅康瑞朱玲玲打Golf度火辣蜜月」的獨家娛樂頭條;同日早上九時三十一分,鳳凰網已圖文並茂刊登同一則新聞,除修改標題外,內容與《東方》完全相同。

另一個「全抄」例子要數二○○八年十月九日,當日《太陽報》網頁刊載一則獨家娛樂新聞,報道藝人米雪男友尹志強入院的消息;同日上午十時四十分,鳳凰網將有關報道連圖帶文附表「轉貼」。

研究版權法的法律界人士江炳滔(見圖)指出,新聞報道是否被侵權,可分為圖片和文字兩部分,只要圖片是未經授權下被複製,已屬侵權;文字則要視乎其複製程度,部分東方稿件近乎百分百的被複製抄襲,明顯屬於侵權;而相似度甚高的文章,可判斷為「嚴重的相似」,同樣屬侵權行為。

江炳滔直指,鳳凰網部分文章連圖片說明都一字不漏照抄,「呢個情況好難抵賴話唔知情!」江炳滔稱讚東方入稟控告侵權行為,屬正義行動,能懲戒侵權者,及終止對方繼續侵權的行為。他又指,有很多侵權者為求「慳皮」,不斷嘗試「摸人底線」。

劉江華:抄功課教壞細路

關注互聯網侵權行為的立法會議員劉江華表示,「我哋都叫細路仔唔好抄同學功課啦,傳媒更加應該以身作則,尊重知識產權。」他指出,負責打擊侵權行為的海關亦應秉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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