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樓斬件修葺屋署擾民

深水埗一幢舊樓十年內三度接獲屋宇署發出「斬件式」清拆及修葺令,最新一宗是要求業主還原違例建築,署方不但推翻兩年前簽發的滿意紙,更離譜的是竟無中生有要求業主還原從未改建項目。曾向房屋協會貸款維修的居民坦言「無錢再整」,擔心不同命令陸續有來,要求該署盡快全方位巡查及執法,勿令居民「無覺好瞓」,立法會議員與區議員狠批該署政策混亂兼擾民。

深水埗長沙灣道恒成大廈樓齡近四十五年,於九九年及○五年接獲屋宇署命令,要求清拆僭建花籠、冷氣機架及維修外牆剝落石屎。

已耗200萬維修 無錢再整

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袁先生指出,為改善居住環境,全幢大廈共五十二戶於○五年動用近二百萬元,當中包括向房屋協會申請的貸款,執行修葺令及進行其他改善工程,並於○七年獲屋宇署簽發滿意紙。

然而,仍在分期攤還貸款的小業主近日再接噩耗,屋宇署指其中十二個單位的門口違例改建,限時還原。袁指有關改建已存在多年,更直斥:「有問題又唔早啲講,一次過做埋,(工程費)可以平好多,依家錢都未還晒,業主仲可以問邊度借(錢)?」惟最令居民不滿的是,屋宇署竟無中生有,指十樓一單位的門口違例改動,要求還原,「佢哋(屋宇署)都亂嚟嘅,個門口根本冇改過,點還原呀?」

對於居民不滿屋宇署發出「斬件式」清拆令,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直指過去亦曾接獲同類投訴,認為該署職員每次只巡視部門指示的項目,致有「嗰頭驗完,轉頭又翻閹第二樣嘢」的情況,令小業主無從反抗。王國興要求屋宇署每次巡查樓宇時作全方位檢查,避免「翻閹」,否則應由該署承擔「翻閹」項目工程費用。

認誤發清拆令急撤回

深水埗區議會副主席譚國僑亦狠批屋宇署處理失當,既然已驗收並簽發滿意紙,代表樓宇不再存在違規項目,加上不少舊樓業主均為年老長者,建議可作彈性處理,如修訂建築物條例,准許高樓齡樓宇內不存在危險的違例改建,於樓宇買賣時才作還原,避免擾民。

屋宇署發言人證實,九九年及○五年均因接獲多宗投訴,分別指該大廈有僭建物及外牆石屎脫落,經查證後分別發出清拆令及修葺令。至於最近發出的清拆令被指無中生有,發言人承認,因顧問公司提供錯誤資料而誤向十樓單位發出清拆令,接獲本報轉介後已取消有關命令。對於居民不滿該署只因應投訴執法,而非主動巡查問題一事,發言人未有正面回應,僅強調業主有責任定期檢查及維修樓宇,確保樓宇安全。

記者 王慧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