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國美電器老闆出事,挖出一大串高層貪腐官員,證明官商勾結正是內地最嚴重的執政難題。前幾年上海的陳良宇,最近廣東的陳紹基,都是集團化的貪腐現象,調查處理難度大,不是中央最高層下決心,根本辦不下去。
奸商在政府內部找代理人,在他們的掩護之下幹非法勾當,以權易錢,或以錢易權,雙向的利益輸送,建立起一張嚴密的、無孔不入的腐敗大網,這個網令貪官奸商如魚得水,而人民的利益就嚴重流失。
把貪官與奸商一把抓,自然是大好事,但這種由上而下的清理,始終不是長遠之計。中央領導日理萬機,不能事無大小審理拍板,貪腐的官商數之不盡,如非建立社會監察的機制,也往往掛一漏萬,費時失事。
本報報道胡耀邦生前曾親自拍板入屋搜查政治局委員兒子的貪腐案,如非胡耀邦堅持,該案大概也是不了了之。但這種靠最高領導人來主持正義的方式,反倒有可能置領導人於四面受敵的不利地位,胡耀邦嚴懲自己的「革命戰友」,一定讓「身有屎」的貪官必欲除之而後快,因此,關鍵是建立好的制度,讓制度去制裁,而不是由中央領導人去制裁。
近年不少地方的貪腐案件,都由民眾或網民揭露,地方政府眼看掩蓋不住,只好順從民意,有些貪官便因奢華生活曝光而下台,這可以說是一種不成文的監督方式。民眾用眼睛,地方官用權力,官民合作懲辦官場的貪腐,在完善的監察制度未建立之前,不失為一種過渡。但只有司法獨立,才是長治久安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