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署助理憂心醫務聆訊

【本報訊】懲教署一名二級懲教助理,三年前調往駐守喜靈洲戒毒所,疑不堪上下班乘船顛簸及路程長,要求調離又被拒,期間健康變差,精神飽受壓力,需往醫院精神科治療,曾休病假逾百天,到康復後,去年十一月獲調到赤柱駐守,詎料被上級質疑他健康不適合工作,要繼續休假,並要面對醫務聆訊的裁決。

男事主姓謝(卅九歲),與妻子及女兒住赤柱已婚初級職員宿舍。懲教署發言人指不會就個別事件作出任何評論。一般而言,如公務人員連續放假九十一天病假之後,仍然不宜執行職務,當局可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召開醫事委員會,研究患病職員的健康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