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稱遭抹黑嗜酒色

【本報訊】一名居於廣州的和尚悟空,昨入稟法院聲稱被《東周刊》一編輯游說,由他揭露「佛門黑幕」。惟該報道刊出後,引起海內外一片嘩然,他更聲稱該報道令他由一名偶像級和尚,現淪為「佛門敗類」。悟空昨日入稟高院,聲言該報道指他們召妓是屬誹謗,令他名譽受損,現時更無寺可住,要求法庭下令周刊道歉,及賠償他五百八十萬元。

入稟狀指,原告悟空,被告東周刊出版有限公司,為星島新聞集團旗下刊物。原告指《東周刊》於○六年五月卅一日出版的第一百四十四期,封面故事「三大古寺大醜聞——和尚集體嫖妓」一文涉及誹謗。

着他安排其他和尚「破戒」

原告在自撰的入稟狀稱,○五年十一月他經朋友介紹認識在被告公司工作的于姓編輯,原告指于得悉他被陷害趕出寺院後,着他安排數名和尚出外吃肉、喝酒和唱K,以帶出「佛門黑幕」的故事;而且他指與于有「君子協定」,報道中不能有他及其友人的相片和名字,報道重點是關於內地佛教腐敗,和尚破戒只屬「引子」。他遂於○六年四月廿九日把眾和尚約出來玩樂,于並給他五千元支付費用。

惟原告在事後看到該篇報道後,發現標題竟指他們嫖妓。原告亦因而被指出賣朋友,更常收到恐嚇電話,他亦因此事遭國家宗教局局長打壓。

原告又稱報道中除了偷拍的幾張照片之外,內容全是假的,而當中的數名和尚亦是受被告一方安排才破戒,而集體嫖妓更是誹謗,因而要求被告賠償損失。

案件編號:HCA 102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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