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拉人無警誡受質疑

恨做馬主的一名商人,透過馬主朋友介紹,涉嫌以廿五萬元作為搭路與馬會名譽遴選會員洪承禧見面,以獲對方推薦成為馬會會員。該商人昨在區域法院否認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其代表律師認為廉署在拘捕過程中,向被告及被告的家人直言「唔好嚇親小朋友」之言論令人受驚,另向被告查問前更未有作出警誡及宣布拘捕,故就被告錄取口供之自願性作出爭辯。

報稱為商人的四十四歲被告黃德建,被控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控罪指他於○六年六月及九月,兩度向馬會的遴選會員或董事提供共廿五萬元利益,作為協助及加快替被告申請馬會會籍之報酬。

被告料洪承禧獲款

控方案情指出,被告於○六年結識自稱為「聲威寶」馬主的周貴良,獲對方邀請用廿五萬元以協助申請成為馬會會員,「好想做馬主」的被告應要求先繳五萬元予周,周事後將賣馬人龍汛鳴之電話號碼交予被告,惟被告因感周有問題而要求退款,周事後僅退還七千元了事。

被告於三個月後仍對會籍念念不忘,遂自行聯絡龍,對方表示可以廿萬元替他搭路成為會員,而龍更於○六年十一月二十日相約被告與洪承禧初次見面,會面中洪建議會聲稱與被告相識四年,被告明白此舉有助其申請做馬會會員,亦相信洪會取得款項以協助他成為會員。惟馬會會籍經理證實龍、周二人並非遴選會員,而周亦非馬會會員。

須由遴選會員推薦

廉署於○六年十二月一日在九龍塘又一城拘捕被告,在被告身上搜出洪、龍及周的名片,同日亦拘捕洪承禧,並在洪的手提包內搜出被告之馬會會員申請表及個人文件。

控方昨傳召香港賽馬會會籍經理伍庭海出庭,他供稱所有馬會會員均須由遴選會員推薦,馬會依賴遴選會員的誠信作出申請批核,故遴選會員要就結識申請者多久及推薦理據等作出聲明。

伍指近年馬會董事局意識到有中介人聯絡遴選會員以協助申請及推薦會員之漏洞,故對透過中介人之申請批核時格外小心,但並無明文規定不得透過中介人申請成為會員。

案件編號:DCCC 106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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