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大逆不道的廿五歲酒樓工人「連阿媽都呃」,在一個月內十七次致電母親自製電話騙案,他假扮自己的感化官、更生中心監管員或院長等,向母訛稱替她兒子安排住宿和賠償予前僱主而索錢。由於不知男子是否使用變聲器或扮聲伎倆,其母當時未能認出是兒子聲音,愛子情切下不虞有詐,於個多月內先後將三萬多元存至指定戶口,事後因懷疑被騙下報警,始揭發該戶口原來是屬忤逆子而將他拘捕。
被告鄺兆鈞(廿五歲)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他應訊時木無表情,惟亦未見有悔意。控罪指他在去年九月八日至十月十一日在港致電母親黃慧珊,訛稱是感化官、更生中心的監管員和院長,以欺騙手段取得她三萬一千三百元。裁判官先索閱其背景報告以及他的詳細刑事紀錄案底,將他還押至本月廿三日始判刑。
先後共騙逾三萬元
案情指,在去年九月八日至十月十一日期間,四十八歲女事主收到十七次來電,每次被告都假扮是自己的感化官、更生中心監管員或院長,要求事主將錢存入一個銀行戶口內,目的為其兒子(即被告)安排住宿或賠償予其前僱主。
事主先後十七次,將共三萬一千三百元存入該個銀行戶口內,其後她覺得事件有疑報警。警方發現戶口是屬被告持有將他拘捕,他承認使用其內地的手提電話致電母親進行訛騙,有關款項已被他在香港和上海提取。
案件編號:KCCC 193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