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分手,互相在網絡上「爆大鑊」,他批評她這樣,她埋怨他那樣,旁觀者又有好戲可看,自然拍爛手掌。這個年代,一朝分開,沒有人會紀念當天的好日子,反而馬上變臉,互相指罵,把兩個人最醜惡的一面公諸於世。
就連面對工作的態度也是一樣,最近坊間大賣的一本書,題材就是某電視台前員工,如何大數舊公司的不是。與上述的情況一樣,既然有人肯爆料,市面上一定不乏「吃花生」的捧場客,還把爆料人捧成「英雄」。然而,爆料人的動機與心態為何?卻沒有人有興趣去想想。
你當然可以對公司、上司、制度很不滿,但是否有需要在離開後把一切向外張揚呢?
說到底,你當時是受薪的,工作乃員工的本分,支薪乃僱主的責任,大家總算是「公平交易」,你覺得自己懷才不遇的話,絕對可以「劈炮」。若說「公眾有知情權」,為甚麼你在其位時不爆料,而選擇在離職後向其他人「洩密」?動機是甚麼?撈一筆?意圖借用「外部勢力」來改變對方?還是想踩低別人而抬高自己?
正如某些前高官,離開崗位後便站在道德高位上指指點點,彷彿從來沒有參與過制度內的一切。先勿論他的論點有沒有見地,單是他們的人品,筆者已是不敢恭維。
為了一些虛幻的掌聲,而出賣自己的忠誠和別人的信任,假如我是老闆的話,豈敢請這類隨時會「數臭我」的人?
當然,假如你所「爆」的料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絕對是情有可原的。可惜,絕大多數人口中所說的,只是與大眾無關的私怨。其實,相愛好,打工也好,畢竟都是兩個人的事。分開縱使不能避免,但也可以好來好去。
互揭瘡疤,只會損害自己的形象,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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