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貓之歌:知醜了

愛人來香港這兩星期,看了不少他喜歡的港劇,蠻高興的。但對於香港的歌手,他卻真的有微言。

有晚電視台放着一個叫Music Cafe的節目,主角是一隊兩人組合,又唱又跳,差不多都有半個小時。一邊看,一邊也嚇壞他。他說,為何走音如此也可以當歌手?香港發生了甚麼問題呢?

我說因為他們帥,也會跳跳舞,所以就當上了。他說,這怎麼叫帥呢?我說從前帥嘛。他又說,走音如此,再帥也沒用,而且帥是從前的事。就算是偶像派,走音如此,也不用給他們唱足半個小時。愛人望着電視裏他倆跳得投入,覺得更可笑。他很嚴厲說,他們不知醜。

作為在香港做音樂的人,我那刻很是知醜。原來我也給洗腦,也做到「滑牙」了。我覺得香港就是這樣的了,好看的就算再走音也能體諒,還要替他們講說話解釋。但生活在星馬的他,能接觸到的華語音樂可多了,帥的美的也很多,但都能唱能跳。他接受不了將貨就價,也不需要接受不合格的歌手,因為星馬台再加內地,那怕沒人才。

是我也快忘了甚麼是好音樂嗎?沒可能。但我能接受走音頻繁的人當歌星,我倒真是妥協了。回想也是,身邊做樂手的朋友更苦,明明聽到走音也會起雞皮的,但因為米飯班主就多是走音的歌手,就算心裏再不心甘情願,荷包和肚皮卻不能不妥協,惟有抱着正能量去做Show,而且耳朵要選擇性接收,不然這樣的樂手是做不下去的。

耳朵要選擇性接收,原來是在香港做流行音樂的先決條件。

音樂人

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