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銅鑼灣街上看年輕人穿衣,女生蠻一面倒的,臉上濃妝,配假眼睫毛,再戴大眼仔隱形眼鏡;穿衣的話,多是下身賣涼粉,都是短裙短褲配Leggings,上身卻是蒸鬆糕的羽絨大衣;個個都好看,但又不得不說個個看來都差不多。反而男生打扮類型更多。Hip-hop是主流,猿人那些變成流行服。這類潮人固然得女孩心,但走在街偶爾也見一兩位方大同Look的男生,反而更起眼。
像方大同這種打扮,架個小小圓圓的黑框眼鏡,剪個分界頭,常穿格仔恤衫,本是不起眼得很。但當人人Yo聲四起的來Hip-hop打扮,這樣的清新風格卻搶了眼。但如果十年前我中學有男生作這類打扮,不能否認他該會是頭號給Bully的對象。也是,這種男生像個娘娘腔,不夠Man,而且讓人覺得是個慢半拍的書呆子,彷彿給人欺負也不會還手。這種男生,最壞的情況是會給人踩破眼鏡,而且沒人援手的在操場一個人哭。
起初方大同出道的時候,我也覺得他就像個給欺凌的受害人。雖然一聽到他的歌和歌聲,實在是驚為天人的好,但見他在台上害羞面紅,眼神柔弱,總覺他像個給技安(我還是叫不出胖虎)欺負的大雄。然後薛凱琪出現了,唱他寫的《糖不甩》,跟他合唱《四人遊》,總覺Fiona就是對大雄不離不棄的靜宜。今天大雄成了大歌星,紅透華人社會,不再會給人欺負了,是否不再需要靜宜了?見他還在寫像《因為你》這樣的好情歌,還是請快找個靜宜吧。
音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