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兩性關係學者撰文分析「吸引力法則」。她在文章提到,別幻想在酒吧可以找到寂寞的另一半,因為愛到酒吧的男人大多是找一夜情……
說得十分正確。在近十年裏,都不斷有朋友問我,為甚麼我認識這麼多人,都沒有朋友可以介紹一個好男人給我認識?很簡單,是因為我認識的人,都是很愛酒的。而朋友帶出來的朋友,亦同是愛酒之人,所以我大多在夜場認識新朋友,又怎會有好的對象?我終於明白了。
文章還有另一點是我十分認同的,便是「我們始終吸引同類」。
當很多女人在埋怨「為甚麼遇不到像樣的男人」,又可有看過自己是不是個像樣的女人?不閱讀、不學習的人,又怎會吸引到知識淵博的人?一個不懂享受人生快樂的人,亦不會遇上一個快樂的人。所以希望從別人身上得到快樂,要先懂得把自己變成是一個快樂人。
十分有道理。像我這個時常活在浪漫的小說世界中的人,又怎可能跟一個從不看愛情小說的人在一起?就算不看別的作者的,也應要看過我的小說吧!
又正如一個不喜歡戶外活動的男人,是很難會吸引我這個假日喜歡攀山涉水的人。沒有共同嗜好,絕對是難以相處,亦很難從對方身上找到快樂。
現在,我開始對未來的他有點頭緒了,他應該跟我同樣是個糊塗人吧!
糊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