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建議收緊券商孖展借貸的諮詢期今日(十八日)結束,市場普遍認同應處理抵押品或孖展客戶過度集中的風險問題,但對孖展借貸總額設上限有保留,認為會限制券商經營孖展業務,尤其是會影響資本金較低的中小券商的經營環境。
證監會今年八月中發表諮詢文件,建議七招收緊孖展借貸,包括借出的孖展總額上限訂在證券行資本的二至五倍;個別孖展客戶貸款不應多於券商股東資金的二至四成等。
證券業協會主席張為國表示,證監會加強孖展規管無可厚非,但該會不贊成部分建議細節。
第一是反對就「批出」的孖展總額設上限,因這些額度未被使用,但不反對就「借出」的孖展總額設上限,惟有關倍數值得商榷,因為很視乎每家經紀行的情況,例如有些券商屬大集團的附屬,建議對這些券商有很大影響。他又希望證監會將來能在指引中清楚列明借出的孖展總額上限不會計入新股孖展額。
第二是諮詢文件建議證券行將抵押品的「高度相互關連證券」所承擔的風險合計。他指由同一集團的不同公司所發行的股票,屬「高度相互關連證券」當然是很明顯,但有些「高度相互關連證券」卻不明顯,建議香港交易所(00388)或證監會提供相關名單,否則建議執行上有困難。
第三是經紀行一般會對抵押品的證券應用某個扣減率,以決定可以授予的孖展貸款額。對於將孖展客戶的抵押品再質押的證券行,證監會建議其就個別抵押品的扣減率,不應低於其首三大貸款銀行就相同抵押品的平均扣減率減去15%或20%。他指出,建議值得商榷,而且不切實際,因為有些銀行的競爭力較強,而且這屬商業決定,券商應有自主權,「例如有啲客會借多啲,券商會睇埋個客背後的身家! 」
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王國安表示,證監會改緊券商孖展借貸做法不應「一刀切」。去年底港股總市值高達34萬億元,孖展借貸額則為2,060億元,所佔比例仍然很小。「如果個別券商孖展做得好大、或者風險過度集中,咪個別處理,例如加大其資本額,既簡單易明,唔使好似依家建議咁勞師動眾,要全世界陪住一齊收緊!」
他又反對就孖展總額「封頂」,「莫講話畀做五倍,有啲經紀行其實自己都好驚,成日睇住,根本唔使硬性規定一個上限。」他又指,近年很多細價股「出事」,很多券商已加強風險管理,若證監會過度收緊,只會令市場失去融資力度。
立法會議員張華峰早前指出,最好是不需就孖展總額設定倍數上限,券商每月已向證監會呈交有關財政資源(FRR),但若證監會堅持要引入,最好是五倍,因為現時券商的佣金收入已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