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筆陣:活化工廈須有新思維

香港可供發展的土地捉襟見肘,而政府於施政報告中亦提出「一地多用」的發展模式,整合不同的社福康體設施,建構多用途的城市建築。

由香港建築師學會主辦的一七年「港深城市建築雙城雙年展」香港展,除透過展覽去展現香港在高密度發展下為善用有限的城市空間所採用的「城市執生」方法外,早前更舉辦研討會,廣邀包括前官員及業界專家等,探討香港城市發展,暢所欲言,地盡其用以紓緩房屋土地短缺問題。

其中多位講者不約而同提出,在高密度市區環境內應活用未得到善用的現有工業大廈,透過「一地多用」兼容就業居住需求,以釋放更多土地空間。

香港政府負責管理地契的地政總署,以往在工業大廈地契中就「工業用途」的定義是跟隨上世紀六十年代制訂的《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中「工廠」的定義,即是指任何處所或地方,而在其內是進行物品的製造、更改、清洗、修理、裝飾、精加工、出售前改裝、搗碎或拆除,或在其內是進行物料改變。

改善場地拓創意經濟

近年來,新訂的土地契約有參照由負責城市規劃的「城市規劃委員會」制訂的「分區計劃大綱圖」中對「工業用途」的詮釋意見,將資訊科技業及電訊業包括研究、設計及發展等工序納入,但似乎都未能和社會經濟形勢的發展與時並進。

現實是,本港工業大廈實際使用率不足,因此目前大量的工廈空間在違規違契情況下,作為商店、娛樂及康樂場所、食肆或宗教聚會場所等使用,不少甚至是改成居住劏房。這些非法改裝缺乏監管,潛藏極大的安全隱患。

另外,世界先進國家普遍已有共識:未來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增長,將不再是技術,也不是訊息,而是創意經濟。香港作為一個國際城市,具備發展創意經濟的主要基礎條件。

特首在施政報告中明言,香港要大力推動創意產業,包括廣告、建築設計、表演藝術等,並鼓勵香港年輕人把握機遇,積極參與。

外國改造經驗可借鏡

參照外國對舊工業廠房重新改造成Loft的成功經驗,我們應以新思維去面對香港目前工業大廈的情況。首先可將創意產業相關的工種納入工業用途定義;透過「短期豁免書」,放寬工業大廈原來地契內基本使用功能。

另如有些工業大廈在「分區計劃大綱圖」中土地用途已可作住宅用途,在符合《建築物條例》樓宇結構及消防安全,滿足基本衞生標準下,容許改變部分現有工廈用途,成為居住及工作可共融的開放式工作室 (Studio Flat)。

各部門宜合作增效率

即使大家認同上述活化工廈的方向,還須政府行政的配合。目前物業改劃用途程序複雜費時,故期望政府統籌負責規劃的規劃署,負責地契的地政總署及負責執行《建築物條例》的屋宇署跨部門緊密合作,甚至合併,長遠加快處理申請速度。

陳沐文

香港建築師學會會長

作者:陳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