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籲收緊轉板及保薦人資格

除了建議取締全配售機制外,業界認為亦應收緊創業板股份轉板要求,要與重新上市一樣,當局長遠更應考慮收緊創業板保薦人資格。

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稱,需檢討現時創業板作為「踏腳石」到主板的定位,直指過往轉板太「輕鬆」,需撥亂反正,轉板應與重新上市要求一樣,只是可以不用集資及不用再找新股東。

他又說,過往創業板新股都有大行做,但發現近年鮮有大行沾手;相反,由大量「名不經傳」中小型保薦人包辦創業板新股上市,當局長遠而言應該檢討。

譚紹興續指出,「近年創業板包銷商似一間融資公司多些,他們並非靠上市賺錢,是做融資,例如協助上市、找人認購股份、賣殼再分錢!」

倡設「策略板」吸優質公司

至於新板,業界認為定位必須有別於創業板。中央證券董事總經理鍾絳虹認為,新板不應與內地「新三板」重疊,反而應設一個「策略板」來吸引優質公司,為吸引優質公司而彈性處理「同股不同權」及「法規不一致」等問題會較為市場接受。

同時,優質公司不一定是大企業,可以是小公司,但她就不認同新板只容許機構投資者認購,而限制公眾認購,因這代表若不認識配售代理,就不能認購新股,恐有違香港市場的慣例及共識。

香港交易所(00388)行政總裁李小加早前曾經指出,新板的諮詢建議會考慮容許未有盈利,以及不同投票權架構的企業在本港上市,亦考慮當中的風險是否不讓散戶參與,以及當有關公司業務有問題時,便會安排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