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等機會委員會就「女士之夜」歧視男性顧客入稟法院並被判勝訴在社會中引起不少回響。酒吧業協會大呼會損害生意,繼而令酒吧倒閉,但有趣的是不少男性都表示對此官司表示大惑不解,甚至認為判決不會為他們帶來任何好處。
酒吧在「女士之夜」優待女性顧客以較男顧客低的收費(甚至是免費入場),或向女性顧客提供特價(或免費)飲料。
據個人經驗,這類安排在世界各地都十分普遍。「女士之夜」從經濟學的角度看可以是一種「價格分歧」(Price Discrimination)。
飛機頭等艙的收費比經濟艙的高並不算價格分歧,因兩者所提供的服務及成本不同,頭等艙票價較高並不算價格分歧。而價格分歧是指同一生產成本的產品以不同價格出售予不同消費者。
戲院給學生提供優惠就是價格分歧,實行價格分歧因會為生意帶來好處。為吸引多些觀眾,選擇性地向學生提供優惠就能吸引多些普遍消費能力較低的學生入場,同時成人票價維持不變,雖然繁忙時間戲院一般不需提供學生優惠。
當然有些價格分歧是以社會責任為前提,例如向長者提供價格優惠表達他們對社會的貢獻的謝意。
但戲院的學生優惠與酒吧「女士之夜」有一樣重大的不同。戲院的學生顧客與成年人顧客互不相干;但酒吧不一樣,一般相信,酒吧裏愈多女性顧客,就愈能吸引愈多男顧客光顧,即女顧客數量影響男顧客對酒吧的需求。
從經濟學角度,可以說女性顧客為酒吧帶來正面的「外部效應」,她們的光顧會為酒吧帶來多些男性顧客和消費,那麼酒吧就這種「外部效應」對女性顧客作出「獎勵」就合情合理了,而「女士之夜」就是其中一種「獎勵」安排。
實際上要對女性顧客的「外部效應」作出「獎勵」的方法不止一種:例如向女性顧客發出優惠券、折扣卡,甚至以發放報酬的方式。筆者沒有經營酒吧經驗,不知哪種安排最佳。但是從理論上可知,這種「外部效應」對酒吧的經營是一個「寶」,酒吧之間的相互競爭會促使「獎勵」出現。
因此「女士之夜」被判定為非法只會迫使酒吧改行其他形式的「獎勵」,換句話說酒吧會用不同方法吸引女性顧客到場,以為官司勝訴就能消除男女性顧客之間的不同收費,根本不會真實出現。
平等機會委員會認為「商業推廣不能凌駕平等機會」,我非常同意這說法,社會實不應只有利益。但也要知道,公共政策不能違反「人的本性」,否則只會是徒勞無功,甚至是好心做壞事。
香港科技大學商學院商學教育助理教授,自小喜歡經濟,在美國波士頓大學取得經濟學博士,曾在美國亞特蘭大和北京「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擔任稅務顧問,並曾在香港任職分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