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誤以為經濟學家相信自由市場是萬能的,其實經濟學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研究自由市場的能與不能——即是在甚麼條件下,買賣雙方通過自由交易最有效地使用有限的資源;又在甚麼條件下不能做到,出現「市場失靈」。
「外部效應」是其一種原因可導致市場失靈。「外部」兩字說明個人行為所帶來的「好」和「壞」並不由該人完全享受或承擔,但從社會總體看,個人的行為會導致資源不能被最有效地使用。例如狗吠聲為鄰居帶來騷擾,但狗吠聲的騷擾對狗主而言是「外部」的,狗主不需承擔這「壞」,但從社會總體效益來說,如果狗的數量太多,狗吠聲的騷擾也就太多了!
有些分析就用「外部效應」去說明遊客訪港消費,為本地人帶來不便(外部的),當遊客的數量和活動頻率大而出現市場失靈,便有需要限制遊客數量。大學不少同學跟我討論過上述觀點,有同學問「外部效應」究竟是遊客帶來,還是由賣東西給遊客的商店帶來?同學覺得弄清楚誰是誰非十分重要,因為這決定誰要負責。
經濟學對有關問題討論由來已久,直到上世紀六十年代,才由學者朗奴高斯指出「外部效應」的出現是由於權利界定不清。究竟誰擁用使用道路和相關設施的權利?是本地居民、商店的經營者,還是遊客?道路和相關設施對本地居民和商店的經營者是「共用的」;從遊客角度看,政府准許他們入境,在道路上行走亦是合乎常理。
在權利界定不清時,很難說清楚要誰負責,也沒理由對遊客進行對抗行動。最理想的解決方法是把權利界定清楚,但道路是「共用」的,要實際地把權利界定清楚需從政府職能和稅收制度作出重大改變,各方亦會各為其利,不易實行。
另一角度是從限制遊客人數入手,除取消或限制一簽多行外,收取入境稅亦是另一提議。遊客來香港是因為扣除在港花費後還是值得,即有「淨得益」。收入境稅會把淨得益吃掉,所以淨得益較少的遊客會選擇不來香港。
一般認為水貨客是把街道塞滿的主要原因,但究竟水貨客的淨得益較多,抑或真正遊客的淨得益較多?如果水貨客的淨得益較少,入境稅就能收到預期效用。如果在收取入境稅後水貨客仍有利可圖,為了彌補入境稅導致走水貨成本上升,惟有多走幾轉,便可能帶來反效果。
總的來說,我認為有生意不做並不理智,邊境購物城是可取方法,做生意同時把遊客分流,部分水貨客不用到市區。短期內限制遊客人數則是權宜之計,與內地協商是最有效的方法。
香港科技大學商學院商學教育助理教授,自小喜歡經濟,在美國波士頓大學取得經濟學博士,曾在美國亞特蘭大和北京「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擔任稅務顧問,並曾在香港任職分析員。
作者:蕭錦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