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八坊案俊和遭索2.7億

中建富通(00138)主席麥紹棠的相關公司就洽購俊和發展(00711)旗下清水灣道8號匯八坊商場被「截胡」,繼去年十一月入稟向斟洽方俊和全資附屬索償外,昨另行入稟向母公司俊和索償,指俊和促致其全資附屬違約,向俊和追討不少於2.76億元差價損失。

原訴麥紹棠的相關公司金立富通有限公司,去年十一月,先行入稟控告俊和全資附屬鴻厚發展,但當時無訂明索償金額。金立富通在該次的入稟狀指,去年九月,麥紹棠代表金立富通商討涉案交易,之後金立富通與鴻厚簽訂優先購買權協議,讓金立富通以3.9999億元,洽購匯八坊商場及另外49%停車場權益,金立富通並開出800萬元誠意金支票。

麥紹棠公司指促使違約

但十一月,鴻厚決定退票及取消購買權協議,並與新買家和軒有限公司(和軒的董事為紀惠集團的廖湯慧靄及廖偉麟)訂立了以3.538億元出售商場的備忘錄。金立富通認為,俊和一方為了商場賣得更高價,才不當終止與金立富通的交易。

金立富通在今次的入稟狀指,是俊和促致鴻厚違約,按估值報告,去年十一月匯八坊商場的估值為6億元,而商場售予金立富通的原價應為3.24億元,兩者相差2.76億元,故向俊和追討不少於2.7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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