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航運機構利培訓

港府施政報告引述研究報告指出,本港有條件發展高增值航運服務,建議成立新的法定航運機構,未來一年政府將進一步就新機構諮詢業界,盡早開展立法程序。學者認為,此舉長遠對本地航運服務有利,但要再探討有關研究報告及新機構的運作。

發展高增值服務

據施政報告內容,香港在船舶註冊、管理、買賣、代理、船舶融資,以至海事保險、法律和仲裁等多項航運服務方面有極大優勢。較早前《提升香港作為國際航運中心地位》顧問研究報告建議,成立新的法定航運機構,發展高增值航運服務,年內將釐清新機構的具體功能、架構和財政安排,並諮詢業界。

此外,報告亦指,為鞏固香港作為亞洲區內航空樞紐的領導地位,人才培訓極為重要,故此政府將研究成立民航訓練學院,提升航空運輸的安全水平和效率。

嶺南大學經濟系教授何濼生贊成建立法定航運機構。他說香港雖然整體法制基建成熟,但航運服務方面仍相對較弱,新航運機構及訓練學院有助培訓人才,但實際情況仍要再參考顧問報告,以及等待政府公布有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