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前行政總裁兼科地農業(08153)執行董事封小平,其有關的公司(下稱上訴人),排期於下月十九日上訴,圖推翻高院判定上訴人須償還2.66億元欠款予中銀(香港),及交出多項抵押物業的判決;等候上訴期間,上訴人須支付1億元,換取中銀(香港)暫緩執行判決。上訴庭昨批准暫緩執行判決的款項由1億元減至7,000萬元。
上訴人昨指,拖欠中銀(香港)的款項現累積至2.8億元,鑑於近日案中抵押物業價值大幅上升,估值高達2.68億元,所以如需變賣物業抵債,扣除收益,他們只是拖欠銀行1,200萬元,而非早前估計的1億元,因此要求上訴庭修改之前的命令,取消支付1億元的決定,或調低金額。
上訴庭最終決定把金額調低至7,000萬元,上訴人須於14天內把該筆款項交入法院,上訴庭容後才解釋判決原因。案中用作抵押的物業包括山頂加列山道陽光花園E屋及F屋,上訴人聲稱被拖欠購股金,可用作抵銷案中債項。
案件編號:CACV94/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