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君安證券客戶主任潘明,被指在○八年四月二日協助基金交易員梅曉東對彩虹電子(00438)股份進行「嘜價」,去年遭證監會票控一項操縱市場罪,梅氏本身為基金公司CQS的交易員。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證監會傳召凱基證券經紀張耀基及CQS在港負責人Brian Albert Pohli出庭作證。
Pohli指,梅氏於○七年三月在CQS任職交易員,負責管理兩隻基金,梅氏直至同年年底一直表現出眾。○八年初市道不佳,有些員工包括梅氏的表現轉差,Pohli遂指示梅氏專注管理其中一隻基金,並逐步減持另一隻基金持有的股份。當Pohli發現梅氏透過正在減持中的基金,購入約1,497萬股彩虹電子,他亦有向梅氏詢問情況。
另一名證人凱基證券經紀張耀基則指,涉案當日梅氏指示他購入約1,497萬股彩虹電子,因該指示在收市時段發出,屬延遲交易,張氏需與由梅氏提供的對家(國泰君安)配對並核實該交易,同時要得到凱基本身的交易董事的批准。張氏指當時並不知道國泰君安的客戶原來就是梅氏所負責管理的基金。
事件另涉新鴻基投資服務前客戶主任吳國良,吳經審訊後於本年六月被裁定一項操控市場罪名成立,他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另須向證監會繳付69,268元的調查費。
至於基金交易員梅曉東,他被指於○八年三月至四月期間,托高彩虹電子及中國航空技術(00232,現稱中國航空工業國際)股價後,再令他當時在CQS管理的兩隻基金以貴價向他接貨。梅已潛逃澳洲,法院本年二月已針對他發出拘捕令。
被告:潘明
案件編號:ESS43567/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