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研機制回流人幣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表示,在完成《清算協議》修訂後,業界可發行各類人民幣產品,當局正研究開拓人民幣的「回流機制」,讓發行人民幣產品的機構,把籌集的人民幣資金投資在內地的人民幣資產,她希望今年內有進展。

至於早前本港有機構發行人債,並將籌集的資金以FDI(直接投資項目)形式匯入內地,據了解,有關方面亦正研究推出管理辦法列明有關規定,令業界清晰。

梁鳳儀不評論哪些人民幣產品會率先推出,只表示,在完成《清算協議》修訂後,理論上業界可發行各類人民幣產品,包括股票、保險、基金等等。但要明白籌集回來的人民幣,如何對沖匯兌風險,例如當遇上人民幣升值,機構將來以人民幣償付給客戶時,不致要虧本。

人幣股票難先推行

她表示,正研究有關人民幣「回流機制」,讓發行人民幣產品的機構有渠道投資人民幣資產,這樣金融機構才有機會賺到足夠人民幣資金,令投資者享有回報。

她表示,人民幣產品是由市場決定,她只估計初期可能以場外基金、債券、保單等先推出,至於流通性太高的產品,如股票等,未必會在初期推出。一來基金未必有大量人民幣來買賣人民幣股票,要把大額外幣兌換為人民幣,亦不太可行。

不過,她相信在內地放寬對人民幣業務的限制、人民幣貿易結算及人民幣產品發展下,人民幣在本港的存量一定會大增。

合和准匯資內地項目

市場人士指出,內地現時並不准許內地公司境外籌集人民幣,而紅籌亦要經內地有關審批。

至於香港或台灣公司,在港發行人民幣計價股票集資人民幣,理論上不用內地審批,但若想將籌集資金投資內地,亦要經內地批准。故「回流機制」對在港發展人民幣產品起關鍵作用。

合和公路(00737)早前宣布在港發人債,為境外首家,所籌集的資金將以直接投資項目方式,匯入內地支持基建項目,並已獲得商務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