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牌上市公司泰興光學(清盤中)連同三家全資附屬,○七年入稟高院控告集團前核數師畢馬威,在處理九九至○一年三個財政年度的帳目時疏忽,向畢馬威及其涉案時的合夥人Ching Kwok Ho索償3.81億元。泰興一方早前進一步要求畢馬威披露三類文件,包括所有核數工作文件、針對泰興帳目所作的「保留意見」文件,及存放在電腦保安範圍的有關文件,但高院法官昨拒絕頒令。
案件編號:HCA118/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