駿新能源集團(00091)(前稱駿新集團)○六年透過全資附屬佳時控股,作價2.5億元向譚傳榮購入三峽燃氣(英屬維爾京群島)投資有限公司,當時協議指明駿新一方若在七年內有意將上述三峽燃氣股權出售時,譚氏享有優先權以原價購回該公司股權。
譚氏昨入稟高院控告駿新一方違反上述協議,譚現要求法院強制對方將三峽燃氣股權售回給他,或向他賠償損失。
傳訊令編號:
HCA541/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