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執業會計師滕嘉肇連同他所控的中逸(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昨入稟高院控告一向有投資本港上市公司的投資者Christian Emil Toggenburger(下稱答辯人)誹謗,令滕氏一方收入損失逾245萬元,滕氏現要求法院下令禁止答辯人誹謗,及須賠償損失。
指觸發第三方中傷行動
入稟狀指,滕氏在○六年中認識答辯人(按寶福集團(00021)資料顯示,當時滕氏與答辯人同被委任為寶福執行董事),同年十一月滕氏再介紹答辯人認識一位加拿大香港兩邊走的商人Derrick Luu。之後在○七年至○八年間,答辯人與Luu合營一系列內地生意,當中包括投資China Oil and Methanol Group Incorporated股份,而答辯人在這些投資中損失慘重。期間答辯人又曾介紹另一位相識Martin Fuerst參與投資,Fuerst結果亦損手。
滕氏一方指答辯人在去年七月前,向Fuerst說了一些對滕氏一方有誹謗性的說話,令Fuerst隨後作出一系列中傷滕氏一方的行動,包括發出大批威嚇性電郵、表示向美國證交會投訴、及威脅會架設中傷滕氏的網站。滕結果在本年四月底入稟高院控告Fuerst誹謗,直到Luu安排買回Fuerst的投資,Fuerst才在本年五月停止上述所為。但滕氏一方指聲譽已受損,且被迫另成立ZYCPA Ltd.來服務原屬中逸的上市公司客戶。
滕氏曾遭答辯人索償
滕氏一方指答辯人惡意中傷,是為了迫使滕協助向Luu索賠。
根據資料,答辯人在本年三月亦曾入稟控告滕氏一方及Luu等,稱投資逾億元受誤導而向滕及Luu等索償。
原訴人:滕嘉肇、中逸(香港)會計師事務所
答辯人:Christian Emil Toggenburger
傳訊令編號:HCA216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