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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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報諮詢要深入 不達共識難推行

港交所原定今年年中進行諮詢的上市公司引入季度業績措施,已押後至年底才進行有關工作。這項措施最終能否推出,目前或許言之尚早,但從上市公司商會近期高調提出反對,機構投資者對此又未有一致意見來看,港交所在市場未達共識之前,想加強市場透明度,藉此提高投資者保障,即使用意甚佳,也難於推行。

本港在主板上市的公司現時需要公布中期及全年業績,至於創業板公司則要提交季度業績,如主板亦推行季度業績,上市公司則一律每年要發表四次報告。目前全球主要股市都已有此要求,可見這並非個別市場的獨特需求,而是全球投資市場的非正式共識。在金融海嘯爆發後,國際市場的監管趨勢是收緊尺度,要求企業作出更多披露,增加市場透明度。

上市公司商會反對推出季度業績,所持理由是每三個月披露一次業績資料稍嫌頻密,若沒有新資訊可披露,只會令上市公司的成本雙倍上升,浪費時間及人力,對小型公司構成沉重負擔。且要求公司提交季度業績,也易令管理層視野縮窄,注重短期表現,忽視公司長遠發展。每次季度業績期亦會成為市場炒賣藉口,增加短期波動機會,令小股東利益受損,部分創板公司更因不想應付季度業績而轉板。

上市公司商會站在被監管者的立場,希望市場有較寬鬆的監管是很容易理解的事。我們明白增加披露資料,必定會增加公司維持上市地位的成本,只要作出披露的資料對投資者具有意義,市場可藉此對公司價值和投資前景有更佳掌握,減少不必要的猜測,對整體金融市場的發展和投資者教育具有正面積極作用,則花上這些代價仍是值得和必須的。

回想當年香港設立創業板時,引入季度業績報告,正正是創業板風險較高,要求公司作出更多披露,目的是加強對投資者的保障,在創業板尚未凋零之前,未見市場上對季度業績有太大的反對聲音。現在創業板淪為可有可無的次級板,創板公司紛紛轉板,與其說是想避開季度業績,不如說是創板在科網泡沫爆破後一沉不起,既不能吸引投資者,也不能發揮融資功能。如果創業板仍是活躍的市場,創板公司在市旺時也可順利集資,相信上市公司對於提交季度業績等要求會有另一番觀感。

現時公布季度業績的模式大體分美式和英式,前者要求較詳細披露公司的季度財務資料,要求較嚴格;英式則屬較寬鬆的敍事式摘要季度報告。坦白說,國際市場監管方式各有不同,均是因應本身市場而設,但大趨勢是提升公司透明度,本港在引入新的監管措施時,最忌囫圇吞棗,不假思索地全盤照抄。港交所如想提高本港的披露水平,應與國際證券交易所聯會等國際組織進行更多交流,參考各家的長處,以為己用。

金融海嘯暴露美式資本主義的弱點,美國的選擇性監管也顯出遺禍奇深,有歐美市場的失敗經驗在前,甚麼才是適度的監管,有沒有放諸四海皆準的尺度,港交所作為前線監管機構必須心中有數,審慎處理,進行諮詢時必須廣泛而深入,切忌泛泛而談,並以此為藍圖制訂政策,香港的金融市場在監管與放手發展之間,才不會迷失方向。